天天观速讯丨徒刑使者3_徒刑
1、徒刑是指:凡是受肉刑的犯人,都要从事一定的工作,执行劳役。
2、刑罚制度发展的历史规律,不是要将肉刑与自由刑相互结合及并存,秦代基本如此,而是要求以自由刑来取代肉刑。
(相关资料图)
3、尤其是劳动力作为一种有使用价值的“物”越来越被统治者认识。
4、统治者由于战争及其奢侈生活的需要,也希望使用健康而又完整的劳动力来为其服务,而不是肢体残缺者。
5、西周时期:商朝就已出现的徒刑,西周继承下来,并对此进行了发展完善,形成了一套对徒刑的管理制度。
6、西周将刑徒囚禁在圜土,“以圜土聚教罢民”《周礼.秋官.司圜》曰“凡圜土之刑人也,不亏体;其罚人也,不亏财”。
7、西周徒刑分3、2、1年期。
8、秦汉时期:秦代的徒刑与肉刑合并使用,汉初沿用秦制,仍继续使用墨、劓、刖、宫等残害犯人肢体的肉刑,其刖刑分为斩左右趾两种。
9、汉文帝时实行刑制改革,关于改革的具体过程参见《中国刑法史稿》第168—169页。
10、改革后废除了肉刑,以笞刑代替肉刑,另外建立了一套以有期徒刑为核心的刑罚体系。
11、其徒刑制度是:髡钳城旦 舂 五岁刑完城旦 舂 四岁刑鬼薪 白粲 三岁刑司寇 作 二岁刑罚作 复作 一岁刑魏晋南北朝:徒刑体系发展起来。
12、《魏律》规定:髡刑有四;完刑(四、三、二年刑)、作刑(一年、半年、百日)各三。
13、髡刑具体内容不详,但肯定都属徒刑,共有十等之差。
14、据《唐六典·刑部》载,《晋律》规定: 髡刑有四:一曰髡钳,五岁刑,笞二百;二曰四岁刑;三曰三岁刑;四曰二岁刑。
15、“髡刑有四”,这点与魏律相同,是否还有完刑、作刑,史无记载,不好妄测。
16、但是,《晋书·刑法志》说:“刑等不过一岁”,自汉以来皆如此。
17、魏晋之髡刑与前世髡刑不同,是徒刑,髡是附加刑,还要加笞,最低为二年。
18、我想,应该还有刑期低于二年,不带附加刑的完刑和作刑,也许名称有所区别。
19、如《梁律》中有“一岁刑、半岁刑、百日刑”。
20、《梁律》渊源于《晋律》,故晋代应当有低于二年的徒刑。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