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浑南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
关于浑南区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浑南区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资料图)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6:30
转学办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
转学办理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转学报名平台。
2.进入转学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按附件所需材料上传)。
3.核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每部手机只能填写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4.网上提交成功后,教育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及学生报到时间。
办理须知
1.由于主城区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
2.同区内学校之间不能办理转学。
3.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无房证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4.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5.请家长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及现场验证,过期报名,若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学校。
附件:网上报名及核查原件所需材料
(一)浑南区内有住房(已取得房证)
1.房产证
2.契税发票
3.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注: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房产份额需超过50%以上。
(二)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购房合同)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
3.入住通知
4.契税发票
5.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三)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拆迁协议)
1.拆迁协议
2.回迁安置公证书
3.入住通知单
4.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四)浑南区内无房产只有户口
1.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2.无房证明(父母双方)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来沈务工子女
1.居住证或领取凭证(父母双方)
2.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3.结婚证/离婚证(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咨询电话:24211362(请于工作日9:00—16:3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