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奉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奉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指导思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秉承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浙有善育”的要求,持续扩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权利。
招生对象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托班幼儿年龄不得小于2周岁;超过6周岁(7周岁以下)的幼儿由于身体等原因延缓入学的,凭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可以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大班。
招生办法
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登记—分批录取”办法。托、中、大班是否有学位和具体报名办法请咨询各幼儿园。
划定预报名区域公办幼儿园
城区(锦屏街道和岳林街道)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就近原则,由各幼儿园划定预报名区域,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其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本小区业主的子女须作为提前批优先录取。其他镇(街道)的公办幼儿园划定预报名区域后,报各镇(街道)教办备案。
民办幼儿园
由各镇(街道)教办提出指导意见,各幼儿园划定预报名区域,报各镇(街道)教办同意并备案。其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本小区业主的子女须作为提前批优先录取。
网上报名和现场登记确定入园志愿
奉化区的户籍儿童可以根据监护人房产和户籍所在地等因素,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选择1-3所幼儿园作为报名志愿,并排定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可以兼报。有小区配套园的业主子女或有对应预报名区域的儿童,第一志愿应填报相对应的幼儿园。
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在居住的镇(街道)幼儿园申请入园。1.有原籍地户籍;2.法定监护人在奉化有房产或者法定监护人之一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并持有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网上报名和现场登记要求
家长可登录浙江政务网或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请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和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3、附件4。完成网上报名和评价后,家长要根据填报的志愿,分别到志愿入园的幼儿园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登记。网上报名和现场登记两项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中有一项未完成的即视作无效报名,幼儿园可以不予录取。
报名与登记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5月5日至5月12日(7:30-22:30)
现场登记时间
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分批录取提前批
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提前批,录取本小区的业主子女。若本小区业主子女报名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本小区业主子女报名数多于招生计划,则住、户一致的优先录取,其余按房产证日期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提前批之后的批次
(1)住、户一致优先。监护人房产和幼儿户籍均在预报名区域的第一批录取,若第一批无法全部录取时,按幼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实际居住地优先。监护人房产和幼儿户籍没有同时具备的,先录取监护人在奉化区无房产且长期居住在本区域(房产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幼儿和监护人有本区域户籍的;再录取监护人房产在本区域,幼儿有本镇(街道)户籍的;最后录取监护人房产在本区域,幼儿有奉化区户籍的。若同一批次内无法全部录取时,按幼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3)有房产的随迁子女优先。各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有空余学位的,应有序录取随迁子女。若无法全部录取时,先录取监护人在本区域有房产的,然后根据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先后顺序录取。
具体列表如下:
说明:各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批次或细化批次要求,从第一批开始,依批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特殊情况由幼儿园酌情处理,幼儿园无法处理时,上报各镇(街道)教办、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协调处理。
志愿优先
各幼儿园在录取时要充分尊重家长志愿,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只有当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没有录取时,第二志愿的幼儿园才可以录取;只有当第一、第二志愿的幼儿园均没有录取时,第三志愿的幼儿园才可以录取。三个志愿均未录取的幼儿,由各镇(街道)教办、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协调,调剂录取到周边幼儿园。
录取时间
各幼儿园5月15日至5月17日完成报名信息核对,5月18日至19日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为: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8:30—16:30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5月19日上午 8:30—11:30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5月19日下午 13:30—16:30
完成录取工作后,幼儿园须在3日内电话通知已录取幼儿家长,10日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
咨询电话
招生信访投诉电话(监察室):88523822、88523358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学前教育科):88523673、88681572
各镇(街道)教办
锦屏街道 | 88976027 |
岳林街道 | 88510712 |
溪口镇 | 88862650 |
莼湖街道 | 59519360 |
江口街道 | 88561163 |
方桥街道 | 88522075 |
西坞街道 | 88536020 |
尚田街道 | 88637001 |
萧王庙街道 | 59557837 |
裘村镇 | 88778830 |
松岙镇 | 88779795 |
大堰镇 | 88605900 |
附件下载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城区公办幼儿园预报名区域汇总.doc
附件2: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信息.xls
附件3: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幼儿园网上报名办法.doc
附件4: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幼儿园线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